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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多金离异总裁闪婚后

发布时间:2024-07-05 14:54:31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雅居乐进军武汉背后:长凯及股东实控人双陷诉讼纠纷******原标题:雅居乐进军武汉背后:长凯及股东实控人双陷诉讼纠纷(图片来源:全景视觉)经济观察网 记者 程久龙 雅居乐在高调宣布进军武汉房地产市场的四年后,其首个项目“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的开发主体——武汉长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双双陷入诉讼纠纷。据经济观察网记者查询了解,武汉长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凯”)原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通过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间接控股的附属公司。阳光凯迪持有中盈长江80%股权,在雅居乐入股前,中盈长江曾持有武汉长凯100%股权。阳光凯迪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则是在武汉当地政商两届颇有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家——陈义龙。陈义龙同时也是阳光凯迪旗下上市公司凯迪生态(000939)董事长。2005年,武汉长凯获得了一宗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的地块,临近汤逊湖及江夏大道,总用地面积约406,582.8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编号为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0388号,该地块用途为住宅,为期70年——这即是今天“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项目地块。2016年11月9日,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3383)通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京雅居乐与独立第三方中盈长江、武汉长凯及阳光凯迪订立的合资协议。南京雅居乐将武汉长凯注入3亿元作为其新注册资本,并取得其50%的股份权益;以及向长凯提供30亿元的贷款,经南京雅居乐及长凯批准,该贷款继而由长凯借给中盈用作偿还中盈及阳光凯迪的第三方贷款,该笔贷款须计息。由此,雅居乐正式吹响了进军武汉市场的“号角”,通过武汉长凯参与邬树村的地块的开发。而据经济观察网记者调查,尽管该项目以“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命名,但根据雅居乐(股票代码HK3383)此前发布的合资协议,在该项目中,雅居乐则主要提供“管理服务”和“协助开发”。武汉长凯的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不会与雅居乐集团综合入账,武汉长凯也不会成为雅居乐集团附属公司。与此相关的一个细节是,在雅居乐的官方网站上,“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这个项目并不存在。4月19日,经济观察网记者曾就此询问武汉雅居乐项目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除南京雅居乐之外,“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开发主体武汉长凯的另一个唯一股东,则是持股50%的中盈长江。而中盈长江的控股股东阳光凯迪及其法人代表陈义龙,近年来可谓诉讼缠身。2018年5月开始,阳光凯迪控股的上市公司凯迪生态(000939)爆发债务危机,受此影响阳光凯迪、陈义龙等部分相关资产已被债权人通过诉讼法院轮番冻结。因无力偿债,阳光凯迪和陈义龙已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济观察网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阳光凯迪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武汉长凯的股东中盈长江的实际控制人诉讼缠身之际。“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的开发商武汉长凯自身,也将面临一场来自购房者的集体诉讼。4月20日,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获悉,至少有超过100名以上的业主,因不满与开发商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而发起集体诉讼,已将武汉长凯告上法庭。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委托装修协议》无效,并退还装修费。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自武汉房产销售“限价”以来,开发商通过以毛坯房备案,捆绑精装修,变相的“增厚”销售利润,已成业内通行做法。因此,该案的最终判决,引起了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购房者等各方的极大关注。经济观察网记者查看该案的法院传票显示,该项集体诉讼已被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并将于4月下旬分批开庭。经济观察网记者将对此持续关注。

北京大学给出95后使用手机白皮书:最爱是苹果,但国产比例高了******原标题:北京大学给出95后使用手机白皮书:最爱是苹果,但国产比例高了关于现在的年轻人的消费观、价值观,我想是多数手机厂商很关心的点,因为他们是手机厂商新的客户、新的上帝。最近,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发布了《95后手机使用心理与行为白皮书》。在这份白皮书中显示了中国95后关于手机的喜爱与偏爱,其中结果就跟随吉普的脚步一起看看。据他们调研发现,并排列了95后使用手机分布比例图,排名前十的手机品牌分别是:苹果:31.51%荣耀:19.07%华为:11.78%小米:11.28%OPPO:9.12%vivo:6.8%others:5.64%三星:2.65%魅族:1.99%诺基亚:0.17%可以很明显看出来,苹果iPhone手机是95后最爱的手机品牌,并且优势很明显,与第二名荣耀拉开了12.44%的差距。也可以从侧面了解到,苹果iPhone手机虽然现在颓势出现了,但依旧是95后最爱的手机品牌。再加上苹果iPhone手机的品牌粘度还可以,所以这部分95后未来使用过的手机品牌,很大可能还是苹果iPhone手机。除了others、三星、苹果、诺基亚,我们会发现整个榜单上,国产手机是占了绝大部分,并且各自的比例都不低,这也说明了国产手机的确越做越好,95后能够选择它们,说明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国产手机崛起也已经成为一个既定的事实,国人都自己支持国产手机,那么国产手机就有了很好的生存土壤,也给国产手机走出国门的机会。在这里面,我感觉比较可惜的是魅族这一手机品牌,明明有一片大好光景,明明可以走上国内一线手机品牌阵营,可现在已经不如三星手机,95后选择它的实在太少了。而最令我意外是诺基亚这个手机品牌,起初我还以为看错了,仔细一看确实是它,一度以为这个品牌在年轻用户中消失了,没想到还是有存在感的,尽管这个存在感有点弱。如果您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一起讨论。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动动手指点个赞,就是对我最大鼓舞!

传国玉玺流落到哪?和氏璧镌刻而成,溥仪退位出宫后就消失了******原标题:传国玉玺流落到哪?和氏璧镌刻而成,溥仪退位出宫后就消失了说起传国玉玺,大家都不陌生。它经常出现在各种演义和影视剧中,被无数人争夺。大家都说,有了传国玉玺,自己的皇位才名正言顺,才正统。那么,传国玉玺,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传国玉玺历史悠久,它的传说,始于和氏璧。说起和氏璧,世人并不陌生。这是一块非常有名的美玉,为天下奇宝,是雕刻印章的宝贵材料。它还有一个世人皆知的故事——完璧归赵。

战国时期的赵国名相蔺相如,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国家夺回和氏璧,完整地送回邯郸。
一块美玉,到底与鼎鼎有名的传国玉玺有何关系呢?其实,这传国玉玺就是由和氏璧所雕刻而成的。蔺相如帮赵国夺回了和氏璧,但赵国最后还是被秦始皇所灭。秦始皇灭了赵国之后,秦国再次夺到了和氏璧。看到这块美玉,秦始皇让丞相李斯用小篆雕刻成传国玉玺,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八个虫鸟篆字,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从那之后,它就成了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可惜,秦国二世而亡,秦国亡于胡亥之手。秦国亡了,但传国玉玺却一代又一代的传了下去。历朝历代,夺来夺去,时隐时现,最后消失在清朝末代溥仪手里。那么,传国玉玺到底最后流落到哪呢?清朝时期,清朝皇帝得到了传国玉玺。随着民国的建立,清朝灭亡,末代皇帝溥仪成了大清最后的皇帝。不过,溥仪得到了优待,并没有走出皇宫,而是继续住在皇宫。民国十三年11月,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从此,传国玉玺彻底消失了,消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了无踪影。至今,传国玉玺到底去了哪,没有一个人知道。在这漫长的千年之中,传国玉玺时隐时现,我们不知道它下次再现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它现在到底在哪里。或许,它下一秒就会出现。或许,它会永远消失。

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原标题: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疫苗管理法草案突出疫苗战略性和公益性,来看看都有哪些亮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审疫苗管理法草案。对比一审稿,二审稿进一步细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明确提出实施接种后出现死亡、严重残疾等损害,即使不能排除系接种异常反应,也要补偿。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的也纳入补偿范围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疫苗管理法草案。一审后,有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认定标准过于严格、补偿范围过于狭窄,应当将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的也纳入补偿范围。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同时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由国务院和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销售假劣疫苗罚款上限提至3000万一审后,有些常委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进一步体现“四个最严”要求,补充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据此,二审稿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提出,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应当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二审稿采纳上述建议,明确将“三查七对”要求和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写入草案,明确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完整、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信息。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卡),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姜慧梓